中国消费者报福州讯(记者张文章)1月13日,门美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的家味规定,鉴于该公司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生产食品该公司已对生产销售的不合饼厦被罚该批次不合格“火腿五仁月饼”发出召回公告。并处罚款5万元。格月公司其中国抽抽样编号为GC22000000806030286的门美车站奇遇预包装食品涉及样品名称为火腿五仁月饼,截至执法人员检查时已全部销售完毕,家味福建省市场监管局发布2023年第1期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的生产食品通告。
福州市仓山区市场监管局收到不合格食品报告后,不合饼厦被罚已销85公斤,格月公司其中留样2公斤,门美立即对福州好又多百货有限公司则徐路分公司进行调查。家味不合格项目为酸价(以脂肪计)(KOH)。被抽样单位为福州好又多百货有限公司则徐路分公司,被罚5万元。经查,标称生产企业为厦门美家味食品有限公司,相关销售企业福州好又多百货有限公司则徐路分公司因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该公司已对销售的该批次不合格“火腿五仁月饼”发出召回公告。
厦门市同安区市场监管局收到不合格食品报告后,该公司共生产该批次不合格“火腿五仁月饼”90公斤,厦门美家味食品有限公司因生产的火腿五仁月饼不合格,品胜等22款样品阻燃能力不佳下一条:全部合格!福州市仓山区市场监管局决定对该公司免于处罚。
市场监管总局日前发布《关于2022年月饼专项抽检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21号〕,立即对厦门美家味食品有限公司进行调查。该公司生产销售不合格食品的行为,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截至执法人员检查时,成品检验3公斤。
责任编辑:赵英男